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已登记的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进行核查。经核查,安徽靖天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合肥辅赢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合肥钰诚晟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合肥正合奇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南京匠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尚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已被国知局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不符合我中心登记要求,即日起取消该代理机构专利在我中心预审服务资格。
特此通知。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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