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已登记的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进行核查。经核查,池州市卓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杭州研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安徽启迪铭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至升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安徽华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吊销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不符合我中心登记要求,即日起取消该代理机构专利在我中心预审服务资格。
特此通知。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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