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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备案主体和专利代理机构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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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已登记的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进行核查。经核查原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公精密测量技术(合肥)有限公司两家备案主体已迁移至外省并更名,合肥懿晟卓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六家代理机构(见附件)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吊销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不符合我中心登记要求,即日起取消上述两家备案主体和六家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

特此通知。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811 

   附件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取消部分备案主体和专利代理机构预审服务资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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